冬日菡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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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官配写手→红楼+魔圆博主】

【人物属于原作者,ooc属于我】

HP:哈金本命/官推(入坑12年)
红楼:入坑原著11年(全员粉/推宝黛cp)
魔法少女小圆(入坑12年):官推
琅琊榜(入坑8年)
名柯:新兰/平和/快青/官推
(入坑12年)
半妖司藤:主推司藤+白英
虹猫蓝兔(入坑17年):虹蓝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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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木石”新说》(1.3)黛死钗嫁

【金玉、木石之间不存在争斗、拆散、包办。】


(第一部分:戳这里) 

(第二部分:戳这里) 


【“……菂官一死,他(按:藕官)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他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但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呆?说来可是好笑?”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第五十八回)


宝玉后来也是依此而行的。黛玉去世,宝玉“对竟悼颦儿”,视同丧妻,但亦不“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使“死者反不安”。他会“续弦”迎娶宝钗,只是不把死者丢过不提,“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正是为此,作者才说藕官的话“合了宝玉的呆性”。


“金玉良姻”是新婚之时众人对二宝婚姻的赞美,为神意、家长、宝玉、宝钗的共识与所谓宣扬、包办的“金玉良缘”无关。婚后宝玉、宝钗曾颇为和谐,有第二十回的脂批可以为证:


[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泄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


[若一味浑厚大量涵养,则有何可令人怜爱护惜哉?然后知宝钗、袭人等行为,并非一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幕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贤也,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看过后文则知矣。]


当然,最终的结局并不美妙,宝玉最后还是抛下宝钗去当了和尚:


[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第二十一回脂批)


“不离不弃”成了反义谶语,“金簪雪里埋”。何以落得如此地步?


从“薛宝钗借词含讽谏”(脂批八十回后佚稿回目)来看,后文宝钗再次对宝玉进行了苦谏,寄望宝玉走读书做官之路。之前宝钗早就劝过,被宝玉顶回。八十回后,情况生变,金玉结合,但贾府败落,“运败金无彩”、“时乖玉不光”,有“停机德”的宝钗以妻子的身份重提旧话,规劝宝玉不为自身,亦当为家族、祖宗、父母、妻儿着想发奋读书上进。宝玉、宝钗夫妇沦落到为琪官、袭人夫妇供奉的局面之时,宝钗或又有男儿当自立自强之言。


如何看待薛宝钗的理念?长时间以来,功名利禄、封建卫道士等等指责不绝于耳。其实宝钗的行为只是当时社会环境之下贤妻的正常作为,即便当今,妻子希望丈夫自强、上进也依然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衣食都堪忧、“展眼乞丐人皆谤”,要别人接济之时。

读书做官不等于不明理,宝钗说过:


【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这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蹧蹋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四十二回)


有人以为薛宝钗会欣赏贾雨村 “读了书倒更坏了”的这种人,这才真正荼毒了宝钗。



曹雪芹是大文豪,不会搞简单的非此即彼。

作者让宝钗与黛玉并列金陵十二钗正册第一,又列宝钗为群芳之冠,对人间宝钗的钟爱、同情不言而喻。

黛玉仙逝,《红楼梦》并未终结,宝玉离开宝钗出家,《红楼梦》便走向末回“警幻情榜”了,宝钗是被作者当成红楼梦中另一位女主人公来写的。

脂批对宝钗尊称“宝卿”,从无微词,对宝钗的负面评价起于程高百二十回本流行之后。金玉、木石争斗,家长弃黛取钗的观念使宝钗等(包括薛姨妈、王夫人、袭人)在相当一些读者、研究者心目中成了佳人才子之书中“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的人物,“怀金悼玉”变成了“坏金悼玉”,

这对宝钗等来说,或许是比书中结局更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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