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菡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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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木石”新说》(1.2)薛姨妈与王夫人

【金玉、木石之间不存在争斗、拆散、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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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薛姨妈


薛姨妈之于金玉,小说中提及的有两次。

 

第一次是二十八回:

 

【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

 

第二次是三十四回薛蟠所言:

 

【从先 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

 

全部相关言论也仅限于此。两次明显都是传神仙和尚的话,系作者借薛姨妈之后宣扬神意,为后来金玉聚散伏线,书中的薛姨妈自己当时并未真正上心。宝钗来贾府是为“备选择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小说明文交代,只是一些读者不信。

 

有人怀疑金玉配并非和尚言论,而是薛姨妈伪造。这种想法不仅毫无依据,也不合逻辑。我们读者读过红楼梦第一回,知道癞头和尚是神仙,薛家哪里知晓。林黛玉曾把要化她出家的和尚当笑话讲给贾府中人,斥为“疯疯癫癫”,疯和尚的话对贾府中人无参考价值。当然,第二十五回和尚、道士治好了宝玉、凤姐,那时或许真有人信了和尚,但和尚的金锁及上面的字早在第八回就有了。薛姨妈和王夫人是无话不谈的亲姐妹,真有意儿女亲事,薛姨妈和姐姐直说就是,哪里用得着拿和尚言论相欺。这类不入流的手段赵姨娘、夏金桂或许能做,岂是薛家这样的大家作为。

 

说薛姨妈前八十回并未对二宝的金玉上心,明证在第五十回。薛姨妈见贾母问宝琴八字,为宝玉求配,“心中固也遂意,只是已许过梅家了”。“固也遂意”,从中可见薛姨妈对此事的态度。若如一些人的想象,薛姨妈处心积虑要把女儿嫁给宝玉,听到贾母居然问宝琴,又岂能如此淡定还遂意——宝琴虽亦属薛家,毕竟和亲女儿不能等同。

 

之后,薛姨妈对黛玉重提此事:

 

【前儿老太太因要把你妹妹说给宝玉,偏生又有了人家。不然倒是一门好亲。前儿我说定了邢女儿,老太太还取笑说,‘我原要说他的人,谁知他的人没到手,倒被他说了我们的一个去了。’虽是顽话,细想来倒也有些意思。我想宝琴虽有了人家,我虽没人可给,难道一句话也不说?我想着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老太太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俱全?】(第五十七回)

 

从中可见,薛姨妈确实以宝玉配宝琴为好亲,对黛玉的言辞与此前的心理活动完全一致。宝琴有人家之后,薛姨妈以为宝玉的佳偶是黛玉。贾府老辈家长中谁最先公开提及宝玉与黛玉的结合?不是他人,恰恰是薛姨妈。


对此,蔡义江先生评论道:

 

【但有人以为这是写薛姨妈的虚伪、阴险,即使在回目中已明标了“慈”、“爱”,他们也认为这是虚的,大概如果实写,应作《奸姨妈假语诳痴颦》了。这真是用有色眼镜在看问题了!薛姨妈如果真的存着要将宝钗嫁给宝玉之心(其实,薛氏母女寄住贾府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送宝钗上京来“待选”后宫“才人赞善之职”的,所以没有要为宝钗说亲的问题。当然,后来四大家一衰俱衰,这个目的达不到了),那么,她理应在黛玉面前千方百计回避谈这一类问题才是,究竟有什么必要非要主动将问题挑明不可呢?】

 

确如所论,有人以紫鹃催促薛姨妈说亲,薛姨妈不回应反开紫鹃玩笑来证其并非真心。其实,紫鹃之后,婆子们也有话,薛姨妈作了积极回应:

 

【婆子们因也笑道:“姨太太虽是顽话,却倒也不差呢。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姨太太竟做媒保成这门亲事,是千妥万妥的。”薛姨妈道:“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

 

“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还有比这更明确的承诺吗?兴儿口中的老太太,也是要再过三二年才开言的。或许与续书情节不符吧,这一段在程高本中被删掉,如此确实给人以薛姨妈搪塞的印象,只是那并非曹雪芹原文。

 

小说回目明言“慈姨妈爱语慰痴颦”,却被一些读者、研究者看作“奸姨妈假语诳痴颦”(丁维忠先生真就表示,“这一回目的书旨,全在滑姨妈谎语骗痴颦”),为何会如此就值得深思了。反正黛玉本人对薛姨妈是真心亲近的。

 

【贾母又千叮咛万嘱咐,托他照管林黛玉,薛姨妈素习也最怜爱他的,今既巧遇这事,便挪至潇湘馆来和黛玉同房,一应药饵、饮食,十分经心。黛玉感戴不尽,以后便亦如宝钗之呼,连宝钗前亦直以姐姐呼之,宝琴前直以妹妹呼之,俨似同胞共出,较诸人更似亲切。】(第五十八回)

 

有些读者、研究者不信小说原文,真情视为假意,连“心较比干多一窍”的黛玉的识人能力也一起给拉低了。

 

【薛姨妈道: “也怨不得他伤心,可怜没父母,到底没个亲人。”又摩娑黛玉笑道:“好孩子,别哭。你见我疼你姐姐,你伤心了。你不知我心里更疼你呢。你姐姐虽没了父亲,到底有我,有亲哥哥,这就比你强了。我每每和你姐姐说,心里很疼你,只是外头不好带出来的。你这里人多口杂,说好话的人少,说歹话的人多。不说你无依无靠,为人作人可配人疼;只说我们看老太太疼你了,我们也洑上水去了。”】(第五十七回)

 

真情爱语从中可见。薛姨妈能想到的“歹话”也不过“只说我们看老太太疼你了,我们也洑上水去了”。有些读者、研究者认识中的薛姨妈,别说“慈”是假的,就是比这“歹话”所言也坏上十倍。

 

二、王夫人


我们再看看王夫人。前述薛姨妈,无论如何,在小说中对宝玉婚事言谈话语之间还有所涉及。王夫人呢,她对金玉、木石有何反应?说来有些让人震惊。找遍八十回,王夫人对宝玉的婚事,无论金玉、木石还是其他,竟都没有任何言语、行动!

 

然而,这位对金玉、木石未发一言也没有任何行动的王夫人,却众口一词地被认为是金玉的坚决拥护者,是破坏木石的罪魁祸首。丁维忠先生写了一本书,叫《谁扼杀了宝黛爱情》,谁扼杀的呢?他的答案:“操纵者”王夫人


梁归智先生也说:王夫人……在八十回以后违背了贾母的意愿,破坏了宝黛的姻缘,致林黛玉于死地的罪魁祸首却不是别人,就是这个王夫人。

 

类似主张数不胜数,从最早的当代续书《红楼梦新补》到八七电视剧,无不把支持金玉、破坏木石的罪名加在王夫人头上。这些主张,笔者在此不打算一一辩驳(需要的话要专门写成一篇长文了),先从第二十五回的一条脂批说起吧,这是相关探佚者最爱引用的的一条批语:

 

[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

 

引者多谓这是贾母支持二玉的证据(其实批语说的是“贾府上下诸人”,单只贾母支持,可谓守护神,上下诸人皆然,又何需守护神)。


曾问及如此主张而引用此批的一些朋友,这“贾府上下诸人”中包不包括王夫人?相关答复却是:“当然不包括”。

笔者不禁要问:决定二玉能否成为一对夫妻最重要的人难道不是身为亲妈的王夫人吗?

如果这个最重要的人都不包括,“贾府上下诸人皆”又从何谈起?这条批语是批凤姐开二玉玩笑的正文的。

有人说,凤姐的话代表贾母支持二玉的主张。但如果王夫人坚决反对二玉为夫妻,凤姐还会这么干吗?果真如此,精明的凤姐回避还来不及(参见其在贾赦、邢夫人讨鸳鸯当小老婆一事凤姐的态度),哪能主动站队得罪王夫人!

 

其实,依原著来看,王夫人对黛玉甚好。这里仅以黛玉自己的看法为例:

 

【虽说是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到底是客边。如今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现在他家依栖。】(第二十六回)

——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

 

【“熬什么燕窝粥,老太太、太太、凤姐姐这三个人便没话说,那些底下的婆子、丫头们未免不嫌我太多事了。”】(第四十五回)

——三个没话说的人之一

 

【我乃江南之人。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只身一人,可怜寄居外祖母家中,而且又多疾病。除外祖母以及舅母、姐妹看问外,那里还有一个姓林的亲人来看望看望。】(第六十七回)

——看问探望胜似姓林的亲人。

 

这就牵扯一个问题:对人物的认识应当听其言观其行。而整整八十回未对金玉、木石有任何言行(也无任何脂批对此提示)的王夫人,为何会被大家言之凿凿地被认为支持金玉,反对木石,甚至将来直接害死黛玉?


笔者以为,如此现象首先是由于后四十回续书的原因。续书把原著在第四十二回就抛弃了的钗、黛对立重新拾了起来,把家长弃黛取钗、金玉破坏木石的观念的种子深深播入了读者心中。


这种观念时时影响着读者,即使一些否定续书的探佚研究者也未能摆脱。


然而,如前所述,原著中钗、黛刚过全书三分之一就和好亲如一家了,家长也从未介入争婚行动,相关直接证据几乎没有,脂批也绝无这方面的提示,一些读者希望找到的金玉、木石之争在原著中并不存在,这就造成了他们时时以异样目光审视前八十回中的贾母、薛姨妈、王夫人,对她们在前八十回的一言一行都用显微镜放大,夸一句、赞一句、说一句、评一句都能联系到背后事关金玉、木石争斗的背后深意。


把书中明言的慈的薛姨妈当成奸,特别是把对金玉、木石一句话也没有的王夫人看成支持金玉、反对木石的头号人物,根本原因都在于此。

一些想法(如贾母掰谎是暗讽黛玉或宝钗贾母提宝琴是拒绝宝钗或黛玉,宝钗落选,薛姨妈伪造金锁王夫人背后指使元春送宝玉、宝钗一样的礼物赶晴雯就是赶黛玉甚至还有说王夫人与黛玉母亲贾敏就不睦等等),已经不是探八十回后之佚而是探前八十回之佚了。八十回之后原稿佚失,探佚是无奈之举。前八十回原稿尚在,如何需要这般想象?有了这种观念,即使否定了续书中的具体情节,如贾母、凤姐安排调包计,大方向依然还是续书留下的,只不过支持金玉、破坏木石的家长人选由贾母、凤姐换成了王夫人、薛姨妈或者元春、袭人而已。八七电视剧首播时黛玉之死本与金玉联姻无关,再次播出时便改成了王夫人让元妃传旨金玉联姻,因此送了黛玉性命。从中也可见金玉破坏木石这种续书播下的观念强大到何种程度。


一些人总是说,续书使作品完整流传有功,后边的续作部分你可看可不看,并无妨碍。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经过二百年的传播,续书的一些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并影响了读者对前八十回的解读。

无论续作者有意无意,这客观上都是对曹雪芹原著深层次的伤害。

 

以原著论,只要依据文本而不是探前八十回之佚,是没有哪个家长介入过小儿女之间曾经有过的金玉、木石之争的。




【"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俗语说,'老健春寒秋后热',倘或老太太一时有个好歹,那时虽也完事,只怕耽误了时光,还不得称心如意呢。公子王孙虽多,那一个不是三房五妾,今儿朝东,明儿朝西。娶一个天仙来,也不过三夜五夕,也丢在脖子后头了,甚至于为妾、为丫头反目成仇的。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所以说拿主意要紧。"】(第五十七回)


紫鹃所言是以黛玉未嫁宝玉,嫁给了其他不了解的公子王孙为前提的。紫鹃说的是:那些公子王孙娶个天仙也会喜新厌旧,果真如此,"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

出嫁以后,才有娘家、婆家,才有娘家有老太太就不会被人欺负的事。

(被不了解的丈夫的婆家欺负)


 一些人的理解,是把紫鹃这话的前提去掉,把"出嫁后有老太太在婆家不敢太欺负人"有意无意改成"老太太不在了,其他人(多理解成王夫人)在婚事问题上欺负黛玉",这是断章取义的误读。



第五十七回紫鹃试玉,宝玉、黛玉两个闹得尽人皆知,作者却写:


【幸喜众人都知宝玉原有些呆气,自幼是他二人亲密,如今紫鹃之戏语亦是常情,宝玉之病亦非罕事,因不疑到别事去。】

 

闹成那样,众人依然不疑到别事去,可见,贾府众人(当然包括贾母、王夫人、薛姨妈这些家长)对二玉爱情始终一无所知,不能为他人所知。身边人紫鹃、袭人知道,谈不到疑,但两人绝不会对外人说明)。这在今天或许不可理解,在当时的环境下却非常自然——公子和丫头玩玩不为越理,大家公子、小姐如何能不经父母便真的钟情于对方?这是一般人绝对想不到的。这种情况下,就算家长真对宝玉婚姻有些想法,也类似贾母、薛姨妈以宝玉、宝琴为好亲,谈不到支持什么、破坏什么,婚姻本就是家长定的。

贾府上下诸人视二玉为好夫妻也好,兴儿所说林姑娘定宝玉也罢,都是众人看二玉合适,并非大家察觉了二玉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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