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菡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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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不开心的时候就当作快乐正在加载吧。”

【HP官配写手→红楼+魔圆博主】

【人物属于原作者,ooc属于我】

HP:哈金本命/官推(入坑12年)
红楼:入坑原著11年(全员粉/推宝黛cp)
魔法少女小圆(入坑12年):官推
琅琊榜(入坑8年)
名柯:新兰/平和/快青/官推
(入坑12年)
半妖司藤:主推司藤+白英
虹猫蓝兔(入坑17年):虹蓝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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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珠还泪,还的是痛惜之泪,还是怨恨之泪???

宝黛“证前缘”&宝玉“对景悼颦儿”


我们对“眼泪还债”的理解,常常容易忽略作者所暗示我们的这种性质,而只想到这是预先告诉我们:黛玉一生爱哭,而她的哭总与宝玉有关。这虽则不错,却是不够的。

因为一个人的哭,或是为了自己,或是为了别人;或是出于怨恨,或是出于痛惜,性质是不一样的。


如果黛玉只为自己处境的不幸而怨恨宝玉无情,她的流泪,对宝玉来说,并没有报恩的性质,也不是作者所构思的“还债”。用恨的眼泪去还爱的甘露,是“以怨报德”,怎么能说“也偿还得过他了”呢?


所以,黛玉之死的原因是不同于续书所写的。符合《证前缘》的情节应是:前世,神瑛怜惜绛珠,灌溉甘露,使其久延岁月,终致使草木之质得成人形;

今生,黛玉怜惜宝玉,一往情深而不顾自身用一生眼泪来报答宝玉,直到泪尽而逝,魂归离恨天。这样,才真正“偿还得过”。


这是否对本来只作黛玉一生悲戚的代词的“眼泪还债”的话求之过深了呢?我想没有。这话本来并不平常。脂评说:“历来小说可曾有此句?千古未闻之奇文!”眼泪就是哭泣、悲哀,谁都知道。倘意尽乎此,何“奇”之有。又说:“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脂评这话本来也不过是赞作者对人情体贴入微,又能用最确切的简语加以概括。谁知它竟成了不幸的预言:自从小说后半部因未传而散佚后,“眼泪还债”的原意确实已不大有人知道了;再经续书者的一番构想描写,更使读者以假作真,燕石莫辨,也就不再去探究它的原意了。


但是,原意还是寻而可得的。第三回宝玉与黛玉初次见面,有宝玉摔玉一段情节。书中写道:

宝玉听了(按:黛玉没有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好东西。”

宝玉骂通灵玉“高低不择”,高者,黛玉也,故曰“神仙似的妹妹”;低者,自身也,见了黛玉而自惭之语。这样的表露感情,固然是孩子的任性,“没遮拦”,大可被旁人视为“痴狂”,但惟独其赤子之心无所顾忌,才特别显得真诚感人

黛玉的心毕竟是敏感的,是善于体察别人内心的,又如何能抵挡如此强烈的爱的雷电轰击而不使自己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呢?所以,她回到房中,想到险些儿因为她自己,宝玉就自毁了“命根子”,不禁满怀痛惜地流泪哭泣了。


这也就是脂评所谓:“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


宝黛初见,脂评惟恐读者误会黛玉的哭是怪罪宝玉,特指出:“应知此非伤感,还甘露水也。”


针对黛玉“倘或摔坏那玉,岂不因我之过”的话,则批道:“所谓宝玉知己,全用体贴工夫。”


这里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脂评告诉我们这样性质的流泪是“还甘露水”。所以又有批说:“黛玉第一次哭却如此写来。”“这是第一次算还,不知剩下还该多少?”


如果以为只要是黛玉哭,就算“还泪债”,那么,脂评所谓“第一次哭”就说错了。因为,黛玉到贾府后,至少已哭过两次;她初见外祖母时,书中明明已写她“哭个不住”了。同样,对所谓“第一次算还”也可以提出疑问:在黛玉流泪之前,宝玉摔玉时不是也“满面泪痕泣”的吗?倘可两相准折,黛玉不是什么也没有“算还”吗?


可见,属于“还债”之泪是有特定含义的,并非所有哭泣,都可上到这本账册上去的。


黛玉为宝玉摔玉而哭泣,袭人劝她说:“姑娘快休如此!将来只怕比这个更奇怪的笑话儿还有呢。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你伤感不了呢!”

不知宝黛悲剧结局的读者是想不到作者写袭人这话有什么深意的,然而,它确是在暗示后来许多“还泪”的性质。袭人所谓“他这种行止”,就是指宝玉不自惜的自毁自弃行为;所谓“你多心伤感”,就是指黛玉觉得是自己害了宝玉,即她自己所说的“因我之过”。这当然是出于爱惜体贴,并非真正的“多心伤感”。针对袭人最后两句话,蒙古王府本有一条脂评说:


【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这是非常重要的提示,它告诉我们后来黛玉泪尽夭亡,正是由于宝玉这种不自惜的行止而引起她的怜惜伤痛;


而且到那时,黛玉可能也有“岂不因我之过”一类自责的想头(所谓“多心”)。当然,我们没有批书人那样的幸运,不能读到“后百十回”文字。不过,脂评的这种提示,对我们正确了解八十回中描写黛玉几次最突出的流泪伤感情节的用意,还是很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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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一)前两句告诉我们,林黛玉的《葬花吟》是诗谶,但她当初触景生情、随口吟唱时,并不知道自己诗中所说的种种将来都要应验的,“成真”的


这使我们联想起第二十七回回末的一条脂评说:“余读《葬花吟》至再至三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举笔再四,不能下批。有客曰:‘先生身非宝玉,何能下笔?即字字双圈,批词通仙,料难遂颦儿之意,俟看玉兄之后文再批。’噫唏!阻余者想亦读《石头记》来的,故停笔以待。”

这条脂评说,批书人如果“身非宝玉”,或者没有看过“玉兄之后文”,不管你读诗几遍,感慨多深,都不可能批得中肯。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只有宝玉才能从歌词内容中预感到现实和将来,而领略其悲凉,想到“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想到那时“自身尚不知何在何往,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倘换作别人,听唱一首诗又何至于“恸倒山坡之上”呢?

批书人当然不能有宝玉那种预感,不过,他可以在读完小说中写宝黛悲剧的文字后,知道这首《葬花吟》原来并非只表现见花落泪的伤感,实在都是谶语。所以批书人要“停笔以待”,待看过描写宝玉《对景悼颦儿》等“后文”再批。或谓批语中“玉兄之后文”非指后半部文字,乃指下一回开头宝玉恸倒于山坡上的一段文字。

其实,实质还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那段文字中宝玉预感到黛玉将来化为乌有,以及大观园将属于别人等等,并非泛泛地说人事有代谢,其预感之准确可信,也只有到了这些话都一一应验之时才能完全明白,才能真正领会其可悲。因此,正可不必以指此来排斥指彼。


(二)明义的诗后两句告诉我们,黛玉之死与宝玉另娶宝钗无关。明义说,真希望有起死回生的返魂香,能救活黛玉,让宝黛两个有情人成为眷属,把已断绝了的月老红丝绳再接续起来


这里说,只要“沉痼”能起,“红丝”也就能续,可以看出明义对宝玉没有及早赶回,或者黛玉没有能挨到宝玉回家是很遗憾的。


使明义产生这种遗憾心情的宝黛悲剧,是不可能像续书中写的那样的。如果在贾府上辈做主下,给宝玉已另外定了亲,试问,起黛玉的“沉痼”又有何用?


——蔡义江《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



1.【靖眉批观此知虽诔晴雯,实乃诔黛玉也,试观证前缘黛玉逝后诸文便知】

2.宝玉哀悼黛玉有专回专文。第七十九回写迎春嫁后,宝玉“天天到紫菱洲一带地方,徘徊瞻顾,见其轩窗寂寞,屏帐萧然,不过只有几个该班上夜的老妪……”,批云:

先为对景(原误竟,或当作对境)悼颦儿作引。】

3.第二十六回写潇湘馆“只见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批:

与后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一对,可伤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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